榆林市横山区退役军人安排
一、落实法律法规和政策
1.1 落实退役军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
横山区制定具体措施,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、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,褒扬退役军人为党、国家和人民奉献牺牲的精神。
二、安置措施
2.1 入伍奖励金发放
入伍奖励金由入伍所在县市区财政承担,县市区退役军人局负责发放。
2.2 公务员招录
设置岗位用于定向招录从榆林市参军入伍且服役满5年的大学生本科退役士兵。
三、联系方式
3.1 相关联系电话
榆林市横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电话:0912-7610094
其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电话详见相关通知。
四、活动报道
4.1 义务兵家庭光荣牌发放仪式
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人民武装部举行2023年上半年入伍义务兵家庭光荣牌集中发放仪式,表彰新兵家属。
五、机构组建
5.1 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
根据相关文件要求,横山区组建退役军人事务局,为正科级建制部门,负责安置工作。
六、领导履历
6.1 张云
张云现任横山区水利局局长,曾任横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,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。
七、招聘要求
7.1 岗位要求
工作人员岗位具有横山区户籍或生源,需符合法律规定,具有良好品行。
八、部门预算说明
8.1 部门支出总表
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,详细列出横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财务支出情况。
榆林市横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积极落实相关政策,为退役军人提供安置优抚服务,通过各项措施和活动加强军人思想政治工作,展现出良好的工作作风和领导力。